农村闲置宅基地房屋整治开始,哪些房屋将会被拆除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1-10-11 15:13:51    

  为了利用闲置宅基地和住宅,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开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在尊重农民意愿并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鼓励村集体积极稳妥开展闲置宅基地整治,整治出的土地优先用于满足农民新增宅基地需求、村庄建设和乡村产业发展。目前,国家也在严厉整治农村宅基地闲置浪费等问题,闲置、房屋倒塌超过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将会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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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的宅基地整治工作开展以后,哪些房屋将会被拆除?以下4类房屋将可能被拆除:

  1、违法建造的房屋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未经批准私自占地建房是违法的,是要拆除的。但因各种原因,在农村还是存在少数违章建筑的。如果当地一旦开展宅基地的统一整治工作,那这些违章建筑再想存在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了,所以,违法建造的房屋肯定会被拆除的。

  2、年久失修的危房

  在农村,有些土砖老房子墙体已经开裂,变成了危房。这些危房的存在,不仅影响村容村貌,还可能对村民的生命安全构成威胁,所以,这类年久失修的危房肯定会要求统一拆除的。

  3、建新未拆旧的房屋

  根据“一户一宅”政策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如果异地新建了房屋,那在新房建成后的一定期限内是要拆除旧房的。有些农户在申请新宅基地时答应的好好的,但在新房建成后又不想拆旧房,于是就造成了“建新未拆旧”的情况。一旦开展闲置宅基地整治工作,这些应拆除而未拆除的房屋肯定是逃不掉的。

  4、异地搬迁后的旧房

  按照《土地管理法》关于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占新必须腾旧的规定,搬迁群众迁入新居后,需对旧房予以拆除,实施复垦或复绿。

  为了鼓励群众支持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工作,各地还出台了奖励政策。以广西为例,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拆除旧房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拆除旧房后每户奖励标准为2-5万元,具体补偿标准由项目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结合搬迁户旧房质量、旧宅基地占地面积、复垦价值、拆除旧房时限等情况确定。

  撰稿人:吕德祥

  稿件类型:拆迁网站原创

  审核人:冯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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