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山东农村拆律师-自建房没有证件就被强制拆除了怎么办
对于因为历史遗留原因导致的无证房,行政机关在进行违建查处时,必须经过全面的调查,并结合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将其一律认定为违建,否则就会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那么,自建房没有证件就被强制拆除了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山东德州的林先生于多年前在家里的老宅基地上加盖了两间房屋,虽然当时没有主动报批,但有关部门知道他的翻建行为后,并没有阻止也未处罚。一直到最近,有关部门突然以他的房屋没有证件为由,在一天深夜组织人员对他的房屋实施了强制拆除。
根据《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以书面形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当事人收到催告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经催告当事人仍不履行的,行政机关书面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并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在本案中,行政机关在实施强制拆除前,未履行催告、作出强制执行决定等职责,严重违反行政强制执行的法定程序,其实施的强制拆除行为应当被依法确认违法。
林先生可以委托律师提起确认强制拆除违法的行政诉讼,并要求有关部门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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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骆春燕
审核人:张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