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陕西商铺拆迁律师-商铺拆迁被偷拆房屋如何维权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机关在征地拆迁中强制拆除被征收人的房屋必须满足特定条件,且要履行法定程序,否则就是不合法的,而“偷拆”房屋显然不合法。那么,商铺拆迁被偷拆房屋如何维权?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陕西西安徐先生的商铺因项目建设被征收,但他还未与征收部门协商好补偿,有关部门就趁他在家休息之际,强拆了他的店面,店内物品悉数损毁。徐先生只能向律师求助。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30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案中徐先生的商铺被偷拆,且未对店内物品尽到妥善保管的责任,他后续可以采取这些维权措施:
第一,针对有关部门违法拆除房屋造成财产损失的行为,可以提起刑事控告,请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有关人员故意毁坏财物的犯罪事实,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也能督促相关部门依据法律程序来处理纠纷;
第二,申请信息公开,确认征地批文的合法性,并及时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第三,也可以直接起诉请求确认行政机关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并提出赔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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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骆春燕
审核人:张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