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广东违建拆除律师-在违章拆迁中遇到强拆露台致房体受损该怎么办
房子之上自行搭建休息区域,有关部门认定违建,强制拆除。那么,强拆露台致房体受损,在违章拆迁中遇到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上世纪90年代,广东云浮的何女士在其二层楼房上搭建了30平方米露台。2022年,有关部门将何女士家的露台认定为违法建筑,责令其限期自行拆除露台。因何女士未在限定时间内自行拆除,一周后,有关部门组织人员机械拆除了何女士在其房屋上搭建的露台。在拆除露台过程中,拆迁人员未听取何女士的诉求,导致房屋结构受损、墙体出现裂缝并日益扩大,严重影响何女士家的正常生活,虽尚未构成危房,但已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当事人收到催告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本案中何女士的房屋被实施强制拆除,有关部门未作出强制执行决定,未履行催告、公告等一系列程序,有违依法行政、合法行政的基本原则。何女士可以委托律师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合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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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张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