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湖南拆迁补偿律师-棚户区改造以拆危的名义强制拆除房屋合法吗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3-10-13 10:03:14    

  法律规定,对于危房的认定和拆除必须符合法定程序,而且房屋即使被认定为“危房”,也并非为直接全部拆除,而是需要根据危房的具体状态来具体处理。那么,棚户区改造以拆危的名义强制拆除房屋合法吗?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湖南拆迁补偿律师-棚户区改造以拆危的名义强制拆除房屋合法吗

  湖南长沙梁先生的住宅被纳入了棚户区改造项目,因补偿不合理,梁先生没有与征收方签订补偿协议。而后街道办委托检测公司对他的房屋进行检测,作出危房《鉴定报告》,建议他立即拆除。随后住建局下发《督促解危通知书》,再次要求他自行撤离并拆除房屋,经催告后,强制拆除了他的住宅。

  危房鉴定有严格的程序,需要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在持有证明其具备相关民事权利的合法证件时,通过申请鉴定机构鉴定来进行。鉴定机构鉴定后,需要作出是否属于危险房屋认定,出具鉴定结论,并统一启用“房屋安全鉴定专用章”。

  即只有房屋使用权人或所有权人,才有权委托危房鉴定。征收方无权进行认定危房,更无权随意对被征收人的房屋进行拆除。本案梁先生并未委托鉴定,区住建局就要以危房的名义进行拆除,明显缺乏依据。而且该房已被纳入征收范围,行政机关实施的强制拆除行为属于典型的以拆危代拆迁,目的不具有正当性,明显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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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骆春燕

  审核人:张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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