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江西棚户改造律师-棚改拆迁不签协议就不拆迁了合法吗
法律规定,土地征收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公开、公正、公平,不得强迫拆迁或者过分低价征收。那么,棚改拆迁不签协议就不拆迁了,合法吗?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江西南昌周先生的房屋因为棚户区改造项目被征收后,有关部门为了压低补偿,将他的部分房屋认定为违建不予补偿,他不认可该方案就没签补偿协议。征收方便直接暂停征收他的房屋,而是直接启动施工,将周围拆迁户的房屋拆除,现在施工建设已经严重影响到周先生一家的正常居住,他要求征收部门依法征收他的房屋,却被告知他的住宅已被拿出拆迁范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征收机关应当按照拆迁计划依法征收房屋、构筑物,不得擅自更改拆迁计划。拆迁单位变更拆迁计划,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征得有关主管部门和拆迁对象同意,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由此可知,征收方变更拆迁计划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可能构成违法行为。如果征收方未经合法程序,擅自更改拆迁计划,造成拆迁对象损失的,可依法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案中的征收部门先是未按照法定标准对周先生的房屋进行补偿,随后又随意修改征收规划范围,已经严重侵害了周先生的合法权益。他应尽快委托律师进行调查取证,找到征收部门的违法点,及时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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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骆春燕
审核人:杨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