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江西商铺拆迁补偿律师-商铺征收没有拆迁公告合法吗
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拆迁公告、补偿安置方案、评估报告以及其他对被征收人利益产生影响的法律文件都是征收方必须依法主动公开的信息。那么,商铺征收没有拆迁公告合法吗?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江西九江李先生合法经营的商铺被纳入征收范围后,他原本打算积极配合征收,与征收方协商补偿。但有关征地拆迁的各项正式文件一直没有公布,也不知道补偿标准,只是有关部门通知让他们做好准备,可能随时要搬迁,后来就直接收到了一份征收补偿决定。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因此,征收方未公开相关征收文件,没有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直接实施征收活动系违法征收,被征收人有权拒绝腾退房屋,对于征收方违法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也可以依法要求撤销。
本案中,李先生可以委托律师先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找到有关部门的违法点后提起行政诉讼,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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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骆春燕
审核人:谷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