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湖北征地补偿律师-土地征收不给补偿就强行占用合法吗
国家或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农民集体土地或房屋实施征收,必须依法进行,并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那么,土地征收不给补偿就强行占用合法吗?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湖北随州邓先生承包土地若干,栽种经济林木。后来该地因建设项目被政府征用,但因补偿标准过低,邓先生一直未签补偿协议,结果他的土地就被强制清表占用,后续再要求有关部门进行补偿,也未得到任何回应。
依照《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国家征收土地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土地征收的组织实施主体,负有对被征地农民补偿安置的法定职责,应当依法及时向被征地农民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在本案中,行政机关违反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强行占用被征收人的土地,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邓先生可以通过行政诉讼请求确认有关部门的强制占地行为违法,或是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置补偿职责,及时对其进行合理补偿。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湖北征地补偿律师-土地征收不给补偿就强行占用合法吗”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免费热线400-8787-666,联系律师后可见面详细咨询!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问题联系删
撰稿人:骆春燕
审核人:马佳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