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公告】辽宁本溪满族自治县发布第2批次征收土地预公告,相关村民请关注
2023年7月20日,辽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发布2023年第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拟征收草河口镇草河口村内集体土地0.0973公顷。详细内容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草河口镇草河口村,东至本溪县第二人民医院;南至旱地;西至旱地;北至旱地;具体范围以征地界线图为准。
二、征收目的
按照本溪满族自治县国土空间规划,该用地拟开发用途主要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
草河口镇人民政府组织村集体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对拟征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及面积进行确认。同时,对拟征地范围内涉及到的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并在调查结果上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上述结果作为县政府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依据,不作为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是否同意征地的凭证。
本公告公示期 10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在此期间镇人民政府组织村集体完成以上调查确认工作。如有异议,由镇人民政府将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的问题汇总,书面向县政府报告。
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裁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本溪满族自治县
2023年7月20日
普法小课堂:什么是拆迁红线图?为何不能在拆迁红线范围内抢建
拆迁红线图,即拆迁范围示意图,是拆迁部门经过审批、决定、勘测、测量后,针对要拆迁区域所划的标志线,也就是房屋或土地的征收范围。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依上述法律规定,无论征收的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被征收人对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抢建的,对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总之,抢栽、抢建行为不可取。房屋或土地被纳入征收范围后,被征收人争取补偿要有理有据,切莫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违法加盖房屋,否则不但是白忙活一场,还可能因此承担法律责任,受到行政处罚。
撰写人:骆春燕
审核主编:董振杰
稿件类型:征地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