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山西住宅拆迁补偿律师-征收方不履行拆迁公告职责怎么办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3-08-23 10:01:55    

  拆迁公告,包括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和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是保证被征地居民知情权的法定程序,是征地及补偿安置工作透明化的程序保障。那么,征收方不履行拆迁公告职责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山西住宅拆迁补偿律师-征收方不履行拆迁公告职责怎么办

  山西长治王先生的住宅被纳入征收范围后,有关部门没有公告补偿安置方案,就直接实施了征地工作,只向王先生发放了少部分土地租赁费,征地补偿和安置费都没有,于是王先生依法提起了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行政机关在征地拆迁中未依法进行征收公告的,属于程序违法。

  本案中的行政机关不但没有依法进行拆迁公告,也未依法履行补偿职责,王先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有关部门对其进行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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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骆春燕

  审核人:谷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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