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三处房屋被拆,自行维权两年未果,冠领律师抓住关键力证强拆违法
江西吉安的胡老汉拿到二审法院驳回其上诉的裁定书后,只觉得生活无望。自2019年9月11日,当地区城管局将其三处房屋强制拆除后,他就走上了自行维权的道路。两年时间,他不断上网查询资料,起诉维权。结果两次庭审,均被法院以被告不适格为由裁定驳回起诉。
时年63岁的胡老汉维权信心几乎丧失殆尽,但一想到自己三处房子只剩下三个《土地使用证》,又忍不住满心愤懑。最终,他决定再试一次,而这次,他将向专业人士寻求帮助。经邻里乡亲介绍,他拨打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的电话,律所了解情况后,委派曹焱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在电话中了解到,胡老汉的房子是2019年被拆的,时间耽误了太久,不知证据保留情况会怎样,于是第一时间订票前往胡老汉住处,以便掌握尽可能多的证据材料。与胡老汉面谈后,律师了解到这几年来他的无助与失落、起诉上诉时的不知所措,同时也了解到,为什么法院会两次裁定诉讼主体不适格。原来在2019年,当地因修建高铁站项目需要征收土地,胡老汉的三处房屋均被纳入征收范围。因就拆迁补偿一事未达成一致意见,胡老汉并未与征收部门达成任何协议。在这种情况下,他的三处房屋都被区城管局强制拆除,因存在征收前因,所以他坚持认为区城管局拆除他的房屋是其他部门授意,既然要起诉就不能“治标不治本”,胡老汉这才两次都坚持起诉其他部门。
冠领律师理解胡老汉的用意,但也对他解释了行政诉讼主体方面的法律规定。胡老汉听后悔不当初,认为是自己莽撞维权耽误了进度,若是能一早就找到冠领律师寻求帮助,或许现在的局面就不会如此被动。
虽然胡老汉自行维权耽误了时间,但也并非一无是处。冠领律师发现,虽然强拆发生在几年前,但胡老汉还存有强拆时的拍照录像,这简直称得上是整个案件中的意外之喜。再综合胡老汉的三个《土地使用证》、当地征收文件、区城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材料,冠领律师很快制定出一份极具针对性的维权方案,代理胡老汉以区城管局为被告提起诉讼。
这是胡老汉第三次起诉,也是他第一次拥有坚实后盾的起诉。
法庭上,区城管局称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为6个月,拆除行为发生在2019年,已经超过了起诉期限。
对此,冠领律师提出,虽然拆除行为距今已有几年,
但胡老汉一直在积极维权,他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起诉又上诉,对此有一审法院、二审法院的裁定书可作证明。同时,两份裁定书也认定了强拆胡老汉三处房屋的责任主体为区城管局。
其次,依据《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当事人收到催告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本案中,区城管局并未提交任何证据证明其强拆房屋行为的合法性,未作出相关行政决定、未告知胡老汉依法享有的权利及救济途径等,已经违反了相关的程序规定。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但因胡老汉的三处房屋已经被拆除,被诉强拆行为已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最终,法院判决确认区城管局于2019年9月11日强拆胡老汉三处房屋的行为违法。
判决生效后,征收部门主动与胡老汉谈判。在冠领律师的指导帮助下,胡老汉签下了安置补偿协议,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撰稿人:张萌
审核主编: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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