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辽宁住宅拆迁律师-房产拆迁被无偿占用土地如何维权
无论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征收,依照法律规定,都必须给被征收人合理补偿,无偿拆迁是严重的违法行为。那么,房产拆迁被无偿占用土地如何维权?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辽宁鞍山吴先生的住宅被纳入征收范围后,地产开发商频繁对其实施骚扰,通过非正当手段获得该地块土地使用权,并强行拆除了他的房屋。吴先生委托律师启动法律程序,通过采取包括信息公开、补偿申请、行政诉讼等手段,最终争取到合理补偿。
法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述规定,地产开发商并不是实施征收工作的有权主体,更无权强制拆除被征收人的房屋。本案中的开发商强占土地,吴先生可以通过信息公开调查其合法性,并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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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骆春燕
审核人:谷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