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广东农村拆迁律师-自建房被强制拆除怎么提起拆迁诉讼
违建认定有严格的法定程序,行政机关未经法定程序直接实施强制拆除的,属于违法,违法的行政处罚决定不受法律保护,那么,自建房被强制拆除怎么提起拆迁诉讼?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广东云浮陈先生的老房破旧不适合居住,想休新房但村里又无限制土地,于是在自家承包的农田上自建房屋一套。后来被有关部门查处,以该房未经报批和报建手续为由,要求陈先生限期拆除。陈先生逾期未拆,随即被强制拆除。
根据《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城市规划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部门在查处违建时,应当先立案,并对相关建筑进行全面、客观公证的调查。
《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
本案中的行政机关未对陈先生的房屋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且未将其作出限期拆除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告知当事人,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申辩、陈述等权利,违反行政程序正当原则。
而且在实施强制拆除行为前,未履行催告程序,亦没有告知陈先生享有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等权利救济途径,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陈先生可委托律师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有关部门作出的限期拆除通知,并确认其强制拆除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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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骆春燕
审核人: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