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拆迁补偿律师-口头通知要征地拆迁合法吗
法律规定,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那么,征地拆迁只有村委会的口头通知合法吗?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河北沧州的黄女士所在的地区被纳入征收范围,但没有征收公告,只是镇政府口头通知要拆迁,也未说明怎么补偿,却要求大家做好拆迁搬离的准备。
在房屋征收前,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是必须要发布征收公告,明确拆迁的时间、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内容。征收部门要和被征收人协商征收补偿问题,协商一致后,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在关于补偿事宜的信息公开范围的设定中,法律保护每一位被拆迁人的知情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规定了有关部门应当履行信息公开的法定职责。
因此,拆迁方仅凭着口头通知就来拆迁,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本案中的黄女士可以通过申请信息公开查阅征收公告,如果确认有关部门存在违法征收的情形,有权拒绝征收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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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骆春燕
审核人:王欣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