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街道办强拆房屋后便“销声匿迹”,律师复议成功确认不履行补偿职责违法
浙江省舟山市是一个人杰地灵的好地方,也是一个旅游胜地。符文剑一家祖祖辈辈都居住在这里,家里的老宅更是见证了四代人的成长。直到2021年8月,一份《通知书》打破了符文剑一家原本平静的生活。
2021年,舟山市开展了危房改造项目。符文剑家的房屋经过专业机构鉴定,结果被评为D级危房,不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建议立即停止使用、拆除。要拆掉居住多年的老宅,符文剑内心非常不舍,但他也理解政策规定,表示愿意配合。之后,区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多次与符文剑沟通安置补偿问题,但双方争议较大,对补偿金额未达成一致。
当年8月,符文剑收到了区行政部门作出的《危房应急处置措施决定》,其依据相关条例决定对符文剑的老宅采取强制拆除措施,后续由街道办负责与其签订危房解危安置补偿协议。
然而,房屋是拆除了,街道办却“销声匿迹”了,再没有相关工作人员找符文剑协商补偿事宜。符文剑主动找到街道办,对方却以各种理由推脱、敷衍。这一下子点燃了符文剑心中的怒火,房屋被拆没有任何补偿,长时间的等待没有任何答复,他决定拿起法律的武器,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代理维权。
曹焱律师接受指派承办此案,他先是整理详细的证据材料,向负责危房改造项目的区行政机关提出了补偿申请。可60日过去了,行政机关仍未作出任何书面答复,也未履行补偿职责。符文剑更加坚定了维权到底的决心。
冠领律师继续向上级机关,即市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市行政机关受理该案后,区行政机关终于出面回应,并表示愿意先行调解。但调解过程并不顺利,区行政机关一直消极对待,没有调解的诚意。于是,符文剑要求继续复议。
区行政机关向复议机关说明了拆除房屋的原因,又承诺下一步会对符文剑作出补偿决定。
冠领律师提出:“区行政机关作为旧房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负有安置补偿职责。本案中,符文剑的房屋被纳入改造范围内,但房屋被拆后近一年时间未得到补偿。符文剑就补偿事宜向区行政机关提出书面申请,超过60日未收到任何答复,这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已构成行政不作为。”
虽然,在复议过程中,区行政机关作出了补偿决定,但已经于事无补,复议机关根据符文剑的要求,根据法律规定,作出《复议决定书》:确认区行政机关未依法对符文剑的房屋履行补偿职责的行政行为违法。
无论以何种名义拆除居民的合法房屋,行政机关都应当对其进行安置补偿或赔偿,一味的逃避不但不能解决问题,还构成行政不作为,属于违法行政。(文中人物除办案律师外均为化名)
撰稿人:杨丽华
审核人: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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