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重庆旧城改造纠纷律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拆迁费有哪些
在征地拆迁中,征收方要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那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给予被征收人的拆迁费都有哪些?拆迁费的标准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重庆的周先生有住宅房屋200平,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现因旧城改造要拆迁,拆迁方已经公布了拆迁公告和安置补偿方案,方案规定:房屋有证和无证部分分开补偿。周先生觉得这种补偿方式会使自己的利益受损,于是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提高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具体的补偿项目包括:
(一)房屋价值补偿
包括房屋本身价值、附属物价值、占用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价值补偿三部分。
(二)搬迁及临时安置补偿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征收方应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提供周转用房,二者选其一;征收方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提供周转用房超过约定过渡期限的,应向被征收人支付双倍的临时安置费或者延长周转用房使用期并支付一倍的临时安置费。
(三)停业停产损失
主要针对非住宅中的经营性房屋。
(四)奖励
针对按期搬迁的被征收人给予奖励,针对生活困难救助、重大疾病救助、住房困难家庭提供救助。
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能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周边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如低于该标准,被拆迁人可以拒绝签协议,就补偿安置方案不合理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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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骆春燕
审核人:王欣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