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重庆拆迁征地律师-没任何拆迁公告就拆除城中村晾晒房合法吗
"两公告一登记"是保护被征地农民了解征地拆迁工作的权利,防止被征地方秘密经营,侵犯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程序。拆迁部门在没有任何通知的基础上拆除被拆迁人房屋违法吗?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2022年七月份重庆某城区拆迁办正在组织居民办理补偿登记手续,杨女士听闻是该城区要实施征收,而恰巧杨女士对征收有一定的了解,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土地前,应当依法进行公告,将安置补偿方案公示在征收土地的范围内,所以杨女士没有见到征收批文也就拒绝办理手续。
事情没过一个月,正在逛街的杨女士接到一则通知电话,说她家的晾晒房影响城区整体美观,需要拆除。听到消息的杨女士赶忙回家也无济于事,房子已经被拆的七七八八,房屋内的2台用于烘干熏肉的机器设备也被压在废墟之下。
杨女士果断联系咨询律师,只为维护自身权益,得到合理补偿及机器损失费用,遂委托律师提起上诉,庭审中拆迁办在没有征收文件,且违法程序拆迁的事实下败诉,最终,杨女士获得了合理的行政赔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及时公告并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面临房屋拆迁,被拆迁人要注意“无公告,不征收”这个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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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杨丽凯
审稿人:妥紫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