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湖南拆迁补偿律师-因征收评估报告错误使安置补偿偏低怎么办
在评估阶段,评估机构上门丈量实际征收面积时发生失误,丈量实际面积与产权证书登记面积不一致,导致评估结果的价格也相差甚多,被征收人该如何解决?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湖南岳阳某村当地行政部门在2020年实施城中村改造,需要拆迁部分居民房屋,廖先生的被纳入征收范围。征收程序井然有序的进行着,等到签署安置补偿协议时,才得知宅基地核定面积与实际产权证书面积不符,廖先生宅基地加房屋总面积为390平米,而评估环节出错,测出的面积只有355.8平米。这使得廖先生的安置补偿损失不少,遂要求行政部门补偿剩余安置款。
评估机构应当将分户的初步估价结果向被征收人公示,并进行现场说明、听取意见。存在错误的,价格评估机构应该修正。公示期满后,评估机构应该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委托范围内被征收房屋的整体估价与分户估价报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二十条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申请复核评估的,应当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湖南拆迁补偿律师-因征收评估报告错误使安置补偿偏低怎么办”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联系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受理拆迁案讼律师进行免费咨询!
撰稿人:杨丽凯
审稿人: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