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贵州拆迁补偿律师-没有征地公文就强制拆除房屋该如何处理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3-01-16 14:06:42    

  无论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还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都需要严格遵守《土地管理法》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规定,依法进行征收。没有征收通告,依旧实施征收工作,还强制拆除被征收人的房子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贵州拆迁补偿律师-没有征地公文就强制拆除房屋该如何处理

  城市土地使用权因城市规划和其他建设项目的需求而重新分配,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需要拆除旧房,征收部分居民用地,新建高楼。贵州贵阳某区一间朝南的房子已变成一片废墟,房子的主人邹先生站在废墟之下,悲切地喊着没有王法、没有公道之说。

  事情回到邹先生房屋被拆除之前,征收方在没有收到征收公告等任何合法文件时,就被相关部门多次要求搬离住宅,邹先生去问为什么,也只是被告知他房屋所在的宅基地涉及当地城市改造项目。邹先生未见公文自然不愿离开,事情便这样僵持下来。

  相关部门也雷厉风行,见无法交涉,在邹先生外出办事之际将房屋推到、损毁。等邹先生归来之时就出现了上述场面,叫苦不迭。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主动公开涉及市政建设、公共服务、公益事业、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治安管理、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可知土地征收时相关部门应予以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三、三十五、三十六条的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相关部门没有作出任何决定,也未尽催告义务显然不合法。

  邹先生放弃了孤军奋战,咨询了专业律师并委托代理此案,律师也不负邹先生的委托,积极收集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抓住相关部门违法漏洞一一回击,最终为当事人邹先生维权成功,为日后的赔偿奠定了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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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杨丽凯

  审稿人: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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