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违建拆除律师-下发通知书当日强制拆除违建房屋合理吗
在整治违法建筑期间,如果被有关部门发现是违规建房,有关部门会对违建当事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理,责令其限期拆除或者限期改正。那么下发通知书当日违建房屋就被行政相关人员拆除合理吗?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单先生某天上午接到了限期拆除通知书,还没有缓过神来,下午就有行政相关人员到访准备强制拆除。《城乡规划法》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城市、镇规划区进行工程建设,须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依法应受处罚。
限期拆除通知书中明确规定了单先生可以在七日内自行拆除,而相关人员当天下午就要
强拆显然是不合理的。《行政强制法》 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单先生还未自行拆除,也没明确在限期内不履行应有义务,因此行政相关人员无权在当天就进行强制拆除,但如果单先生在规定期限内未自行拆除,且不申请复议或诉讼的,则有关部门可以申请依法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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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杨丽凯
审稿人:王欣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