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小区拆迁律师答复签订拆迁协议后拆迁办说不拆了怎么办
赵先生的小区遇到拆迁,赵先生对补偿方案还算满意,签订拆迁协议后,政府有关部门说不拆了,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赵先生小区的老房子几年前说好要拆迁,大部分居民都高兴并且顺利地签订了补偿安置协议,有九户人家不满意补偿方案,不签拆迁协议,但是又不维权。最后因为这九户人家,政府放弃了整个小区八栋楼的拆迁工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征收土地,需经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通常情况下,并不会因为个别拆迁户拒绝拆迁而轻易变更拆迁整体规划。
超出了规定的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期限后,被征收人最有可能收到的便是征收方依照征收补偿方案和评估报告所做出的《征收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可以对该补偿决定提起复议或者诉讼,如果没有进行复议或者诉讼,补偿决定生效,征收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征收拆迁中,被征收人如果不认可补偿方案,应尽早启动法律程序进行维权。签订拆迁协议后被征收方具有履行协议的义务,不能轻易反悔。如果征收方不履行协议应及时委托专业律师介入,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小区拆迁律师答复签订拆迁协议后拆迁办说不拆了怎么办”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
撰稿人:王欣宇
审稿人:贾徽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