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一纸通知矿山关 矿场损失无人管 冠领律师迎难上 行政行为确违法
二十年前,经招商引资金峰公司成立;二十年后,相关部门公告要求关闭矿场。广西河池的金峰公司负责人林峰认为该通知不合常理,遂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助其维权,当地法院经审理,判决确认关闭矿山的行政行为违法。
2022年初,林峰闲暇时浏览网页,一条《关闭公告》引起了他的注意,点进去一看,顿时令其坐立不安。公告称经相关部门经研究决定,关闭辖区范围内的6家矿山,其中就包括自家经营的矿场。
林峰是金峰公司的负责人。2001年,某县开展招商引资,林峰嗅到商机,借此机会在当地注册成立金峰公司,主要经营矿场。
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严格依法经营。前些年相关证件到期,金峰公司一直积极申报展期。由于当地政策发生变化,导致未能办理成功,进而相关部门验收没有通过,对此金峰公司早就向法院提起诉讼,可是近十年的维权,并没有得到任何结果。
此次通知关闭矿场,应该就是证件“惹的祸”。林峰立即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工作人员的答复证实了他的猜想。对方称金峰公司的各种许可证已过期,且因环保问题停业停产多年,现在已经不具备合法生产经营条件。
而林峰认为,停产多年均因管理部门不配合办理证件延期导致,并不能作为关闭矿山的理由。情急之下,林峰多方咨询,联系到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决定委托曹焱律师代理诉讼撤销该公告。
接受委托后,冠领律师立即向法院起诉,指出该《关闭公告》实质上就是行政处罚,相关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前,应当先进行调查,然而金峰公司自始至终未收到任何调查通知,《关闭公告》并没有证据支持。
再者,相关部门未指明所适用的法律而作出处罚,属于滥用职权。并且,其在作出行政处罚前未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属于程序违法。
面对冠领律师列举的违法事实,相关部门的辩解显得苍白无力,甚至在法院宣判前,对方主动撤销了《关闭公告》,并通知金峰公司,希望其能够主动撤诉。
十年的诉讼令金峰公司积怨已久,虽然对方主动撤销了《关闭公告》,但其仍想要一个明确的说法。由于不具备撤销的内容,法院最终判决确认关闭金峰公司矿场的行政行为违法。
冠领律师精湛的专业能力及细腻的工作作风获得了金峰公司的认可。此次维权的胜利,让金峰公司在维权之路上看到了希望的曙光。
撰稿人:杨丽华
审核人:段光平
文章类型:原创B
审核律师:马佳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