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福州拆迁律师-买来的房屋被认定非法占地并遭强制拆除如何处理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2-11-16 09:38:01    

  房屋作为百姓们重要的财产之一,面临征收时却以房屋非法占有的名义拆迁,将房屋的价值贬的一文不值,拒不给安置补偿费用。被征收人该如何挽回自己的损失?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福州拆迁律师-买来的房屋被认定非法占地并遭强制拆除如何处理

  福州福清市某次的张先生作为本村村民,购买了同村村民留下的一间宅院,并签订了购买合同。一家人在此居住一住便是20多年。2020年,张先生顺应时代风格,紧赶潮流,出资将房屋翻新整修成民宿风格。

  刚装修完半年不到的时间,2021年初张先生的房屋就被纳入征收范围。可是征收过程中,拆迁办以张先生无房屋完整手续,非法占用土地为由将房屋强制拆除。上了年纪的张先生一气之下昏倒入院。

  第二天精神状态稳定后,为了维护合法权益,张先生出院的第一件事就是委托专业律师处理此案。律师将案件脉络整理清晰后提起诉讼程序。庭审中,被告征收部门先后提出“原告张先生无实际产权证,不应是案件利害关系人”、“拆迁方拆除案涉房屋并未损坏原告任何合法财产”等主张,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请。

  代理律师处事不惊,对于被告提出的主张一一驳回。首先根据原告张先生提交的《房屋买卖合同》能够反映出案涉房屋系原告张先生的个人合法私有财产,与涉嫌房屋存在厉害关系。其次,根据张先生提交的征收方强制拆除房屋时的视频可证实,拆迁方组织实施强拆,房屋内损毁设施的事实存在,根据《行政强制法》第35、36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综上所述,实施强制拆除房屋行为前没有向原告张先生进行催告,也没有听取其陈述和申辩。被告拆迁方强制拆除涉案房屋的行为无任何职权依据,且程序违法。法院故判决:确认被告征收方强制拆除案涉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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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杨丽凯

  审稿人: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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