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有人骗出产权证明后强拆房屋,冠领代理陕西西安强拆案胜诉
冠领王婧律师将强拆胜诉的消息告诉陕西西安的王先生后,王先生盯着手机屏幕,心里五味杂陈。他知道,这一阶段性胜利是他拿到合理补偿款的重要基础。
王先生和母亲都是陕西西安一家工厂的职工,20多年前,工厂进行房改,本着拆一还一的原则,工厂应补偿王先生一家三套房屋的面积,因王先生家当时经济条件困难,不足以向产权单位缴纳全部费用,最后,只凑够了一套69.4平方米房屋的钱。
一家老小全部挤在狭小的房子里,工厂领导看在眼里同情在心里。经过双方协商,王先生一家在现有房屋的基础上紧挨着加建了一处110多平方米的房屋。后来经过当地自然资源与规划局负责人和街道办测量,认定王先生181.36平方米的房屋合法。
2018年10月,当地进行棚户区改造,王先生的房屋被纳入了征收范围。王先生既高兴又有点失落,高兴是因为自己即将因拆迁而改善生活环境提升生活水平,失落是因为即将告别自己住了20多年的老房子。
2021年8月,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反复向王先生强调案涉房屋为合法房屋,王先生因法律意识淡薄,轻信了工作人员的承诺,在未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情况下便将房屋产权证明原件交了出去。产权证明上交不久,征收部门就拆除了王先生的房屋。谁知,这一交竟是王先生为自己挖的大坑——征收部门认定王先生后期加建的房屋为违法建筑,拒绝对该部分进行补偿。
王先生对自己上交产权证明的行为追悔莫及,可采用多种方式要回产权证明都无济于事。无奈之下,王先生只能诉诸法律。王先生在网络上咨询了多家律所,唯独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让王先生比较满意,后经冠领王婧律师的专业分析,王先生决定委托王婧律师代理他维权。王婧律师接案后迅速整理证明材料、研究相关法条判例,最后向法院递交了一份逻辑清晰严密的起诉状。
法庭上,征收部门辩称:
案涉棚改项目是重要的民生工程,王先生的房屋已经被列入征收范围,王先生已签订《房屋拆除通知单》自愿移交被征收房屋,不存在王先生所诉的强拆行为;王先生的房屋存在部分违建,违建部分无法享受安置补偿。
冠领王婧律师指出:
首先,征收部门所称“违建房屋”建于2000年,当时我国的《城乡规划法》及《西安市城乡管理条例》尚未颁布实施。根据王先生母亲与工厂签订的协议书可知,该部分房屋是工厂为解决两套房屋面积不足的实际问题为王先生所建设。王先生家已在该房屋居住了20多年,考虑到尊重历史,不宜认定为违法建筑;
其次,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征收部门未与王先生签订安置补偿协议,也未进行相应安置补偿,便拆除了案涉房屋,违反了“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同时也违反了我国《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所以,应确认征收部门的拆除行为违法。
最终,在冠领王婧律师的代理下,法院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确认征收部门拆除王先生房屋的行为违法。
值得一提的是,在冠领王婧律师的据理力争下,法院否认了案涉加建房屋为违法建筑,这一重要认定为王先生后期拿到合理赔偿金奠定了重要基础。通过这个案例提醒广大拆迁户,在未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情况下,一定不要将自己的产权证明原件上交,否则后患无穷!
撰稿人:杨佳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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