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公告丨山东聊城这里的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已出,快来关注吧!
日前,山东聊城东昌府区人民政府为建设用地需要,拟征收张炉集镇郭大庄村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相关部门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成果,拟定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详细内容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拟用于留置场所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征收郭大庄村土地,位于聊郑路以南、三干渠以东、西新河以西,总面积8.7337公顷,其中:
农用地面积8.2079公顷(养殖坑塘1.0431公顷、其他林地0.3277公顷、设施农用地0.2607公顷、农村道路0.0119公顷、其他草地6.5645公顷);
建设用地面积0.5258公顷(农村宅基地0.0400公顷、工业用地0.3665公顷、采矿用地0.1193公顷)。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价标准执行。 拟征收土地位于第Ⅱ级区片,补偿标准为91.5万元/公顷。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聊城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2〕29号)的规定标准执行。依据上述标准,根据《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现状调查补偿登记表》确定的种类和数量,予以补偿。
四、安置意见
经与郭大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协商,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由东昌府区财政局拨付到郭大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确定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方式。
(二)社保安置:征收土地按照22.5万元/公顷标准,在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社会保障补贴196.5083万元。由东昌府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村合作社制定村民入保方案,在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办理参保事宜。
五、办理补偿登记安排
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应自公告发布结束后5日内,持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到运东新村办理补偿登记并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和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以《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确认表》为准。
征地小课堂:
农村自建房拆迁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一、农村自建房拆迁补偿方式:
1、采取宅基地迁建安置,另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
2、货币补偿。
3、房屋置换,相同地段按照面积,拆多少补多少。其原则应当是使被拆迁人的居住水平不因拆迁而降低。
二、补偿安置的时间界点:
1、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协商议定;
2、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三、哪些农村自建房无法获得补偿?
1、无主房屋。这里面原本居住的农村居民可能已经由于种种原因落户于其他地方去了,因此一旦面临拆迁是没有补偿的。
2、倒塌房屋。有的农村房屋因为种种原因已经倒塌了,既然倒塌了那就不存在任何经济价值,自然无法获得补偿。
3、违建房屋、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征地公告后擅自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分。比如没有经过当地村委会的同意,也没有自身任何的特殊原因,私自在不能建房的耕地上建房,这就属于违章建筑,是要被拆除的,且不会给予补偿。
撰稿人:张萌
审核主编: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