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收房屋中东西还未搬出,遭强拆如何正确维权
在实践中,一旦双方划分好利益,就会变得有恃无恐,安置补偿协议签署没多久,东西还未搬空,就遭到强制拆迁,秦先生怒气之下打伤他人,维权方式正确吗?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伤人了,伤人了”只见一名较为严重的工人坐在地上嘶哑着喊,原因是秦先生一家在签署安置补偿协议后,也收到过渡期补偿款,近期将征收屋内的房子准备搬至到过渡租赁的房屋中,但由于工作原因导致最后一些东西没完全搬完,房子却被拆除强制拆除。满腔怒火,发泄在了工人身上,显然秦先生正种做法是不正确的,一旦被征收人利用暴力维护自身利益,往往损害的也是自身利益。
强拆固然不对,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对于暴力拆除也会依法处置。遇到强拆时我们要沉着冷静,维护合法利益时,被征收人应当有意识地保存相关证据,并制作财产清单。必要时借助媒体,通过充分实施复议、诉讼、协商等手段,切不可盲目冲撞。在主张屋内财产损失时,不可有“趁机敲一笔”的心理态度,要以事实为依据,拿出合情、合理的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否则,不仅仅是赔偿请求不会被支持,还可能因为提供伪证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拥有合法产权却以“被征收人还未把征收房屋中的东西全部搬出,遭强拆怎么解决”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联系北京冠领律事务所受理拆迁案讼律师进行免费咨询!
撰稿人:杨丽凯
审稿人: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