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代理贵州兴义确认强拆养殖场违法案胜诉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2-10-13 14:04:05    

  2021年7月,贵州兴义杨先生的养殖场刚刚建成一个月,就收到相关部门下发的《限期拆除复垦通知书》,随后又遭到强拆。杨先生不服强拆行为,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办案维权。冠领律师接案后,悉心应对,代理出庭。近日,法院判决相关部门强拆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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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8月,杨先生响应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经济的政策,在贵州兴义的村里修建养殖场用于养猪。为保证养殖场顺利建成、投产,他在建设前向土管所工作人员核实,得知该地不属于农田,得到工作人员同意后才开始建设,建设期间也未收到任何停工通知。

  2021年6月,占地500余平方米的养殖场完工。可在短短一个月后,杨先生就收到相关部门下发的《限期拆除复垦通知书》,告知其养殖场未办理规划及用地审批手续,属于违法占地,限其在7日内自行拆除并复垦。

  杨先生并未自行拆除。2021年9月,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将养殖场强拆,杨先生大笔投入付之东流。他不服强拆行为,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的张岩律师代理办案维权。冠领律师接案后,收集证据,做足准备工作,代理杨先生向法院提起确认强拆违法之诉。

  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相关部门面对冠领律师精心收集的证据,只得承认实施了拆除行为,但向法院提交了调查笔录、现场勘验笔录、立案审批表、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等文件作为证据,试图证明强拆违建的行为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

  针对被告提交的证据,冠领律师逐一质证并指出,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被告无论作出处理决定还是实施强制拆除行为,均应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行政强制法》也规定了强制拆除的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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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案中,被告虽然提交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催告书,但原告并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催告书,被告庭前未提交听证告知书、处罚决定及催告书的送达回执,庭后提交的送达回执显示留置送达但无见证人等印证;同时被告提交的催告书未告知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且无证据证明被告在实施强制拆除行为前进行了公告、制作了强制拆除决定等。综上可见,被告对案涉建筑进行强制拆除,违反了法定程序。

  冠领律师的意见论证充分,最终,法院采纳其意见,作出判决:被告相关部门于2021年9月强制拆除原告杨先生占地面积500余平方米的建筑及附属设施的行政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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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曾超超

  审稿人: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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