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律师提醒您,山东菏泽这里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已出,快来关注吧!
日前,山东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及马岭岗镇政府,依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定了司庄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详细内容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目的
地块1拟用于山东多恩教育投资有限公司职业高中学校项目建设,用途为教育用地。
以上地块拟征收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拟征收司庄村土地,位于十五里张行政村耕地以南,司庄行政村耕地、十五里张行政村耕地以西,经纬路以北,十五里张行政村耕地以东,总面积0.5951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0.5951公顷。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批复的牡丹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拟征收土地位于二级区片,补偿标准为106.5万元/公顷。
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菏泽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1〕194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四、安置意见
经与司庄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调地安置。由马岭岗镇政府和司庄村委会征得村民同意,在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按照有关规定对承包土地进行调整。
(二)货币安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拨付至司庄村委会后,其具体分配方案由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讨论决定。
(三)社保安置。社会保障补贴资金按照22.5万元/公顷的标准由高新区财政部门拨付至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共计13.3898万元。由马岭岗镇政府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指导司庄村委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研究拟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并报高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在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由高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办理参保事宜。
五、办理补偿登记的安排
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应自本公告发布结束后5日内持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到司庄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并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和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以《土地所有权调查确认表》和《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确认表》作为补偿安置的依据。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的镇、村和村民小组及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
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对本方案不服或者有修改建议的,应在公示结束前向高新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书面反馈;如认为本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公示结束前向高新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征地小课堂:
签订补偿协议时应注意什么?
1、与被拆迁人签订补偿协议的主体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需注意,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拆迁,对补偿协议的主体有着不同的法律规定。
2、签订协议主体的当事人姓名、住所地、居民身份证、被征收房屋的有关情况等基本情况必须明确、具体。因为这些情况与具体的补偿密切相关,必须做到准确无误。另外,签订协议时,要注意规避内容不清、条款缺失的协议,如果重要内容缺失或存在空白协议千万不能签字。
3、征收拆迁应确保被征收拆迁人原有生活生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如果征收方恶意压低补偿款可以依法维权。
4、发布征收公告、安置补偿方案是被征收人了解情况的保障。有公告,被征收人才能签协议。
5、明确先补偿、后拆迁的原则。先拆迁后补偿的行为是违法的,不管拆迁方以何种理由,被拆迁人一定要拿到合理补偿后再允许其拆迁。
6、要保留协议原件。签完协议后还要及时收集拆迁方没有履行协议内容的证据,以备不时之需,如果拆迁方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完成协议约定的内容,应积极主张权益,及时采取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撰稿人:张萌
审核主编:董振杰
文章类型:征地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