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征地补偿律师-国有土地拆迁补偿4个原则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2-09-01 09:22:48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也会遇到征收拆迁,对于国有土地拆迁补偿问题,国家先后出台各项政策和法律进行规范,国有土地拆迁补偿应遵循以下4个原则。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征地补偿律师-国有土地拆迁补偿4个原则

  一、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7条第1款: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解读:这就意味着拆迁方必须按照“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进行,对于那些动不动先拆了,让被拆迁人无家可归的行为,国家将会严肃处理!

  二、房屋征收补偿不能低于周边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的原则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9条第1款: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解读:国有土地拆迁补偿要求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必须由专业的房屋评估机构来进行价值评估,不是说拆迁了多少钱就是多少钱。所有的补偿都要有理有据,切实保护被拆迁人的利益。

  三、严禁任何逼迁原则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7条第3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解读:这就要求,对于过去不拆迁的住户,断你家水电的行为将会被严格禁止,如果谁做了谁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被拆迁人可以自由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调换的原则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1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解读:这里是指国有土地拆迁补偿的方式,如果你不愿意要钱只想找个地方住的话,你可以选择获取安置房,一般来说相关部门会根据你的房屋价值进行补偿。以后不会出现强行让老百姓拿房子或者拿钱的事情了,补偿方式的选择是你来决定的。

  最后提醒一点,国有土地拆迁补偿虽然具体的补偿价格各地不一,但是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条、第19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征地补偿律师-国有土地拆迁补偿4个原则”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免费热线400-8787-666.联系律师后可见面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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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曾超超

  审稿人:王欣宇

  稿件类型:关键词伪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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