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行政处罚决定书“错了”,冠领帮当事人维权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2-06-21 09:35:15    

  “你的房子属于违法建筑,现在责令你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当事人耿明先(文中均为化名)一家慌了神,怎么住得好好的房子,突然变成了违法建筑呢?不过幸好最后,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耿先生一家得以维权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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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耿明先是A村的村民,祖祖辈辈一直都在A村生活。1978年正值我国改革开放时期,耿明先的父亲——耿德信向村支部书记、村会计缴纳了200元宅基地使用费,取得该村一块土地使用权,并经过批准后盖了3间房屋用于一家人的生活起居,耿明先就是在这个房子里长大的。后来,随着时间的流逝,耿德信也去世了,耿明先作为唯一继承人继承了该处房屋。

  再后来,耿明先的儿子要结婚,于是该处房屋就成为儿子耿若辰的婚房,一直由耿若辰及其妻子在该房屋内生活。直到2017年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大规模的摸底调查,将该房屋确权登记在耿若辰名下。

  让人没想到的是,2021年12月31日,镇政府执法队队员来到家中,称其居住的房屋是未经政府土管部门批准而擅自乱搭乱建的。这让耿若辰慌了神,自己明明是从出生以来就居住在此,为啥就突然变成了违法建筑了呢?此时,耿明先也闻讯赶来,并与执法队员进行理论,但执法队员在耿明先未出示相关证件的情况下,仍然执意作出了《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并在该通知书上写下了“耿明贤”。

  收到《通知书》的耿明先一家人,一时不知该如何是好。于是拨通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的电话,当天对接的律师正是黄相海律师。在听了耿明先一家的遭遇后,黄相海律师当即决定亲自前往耿明先家中,了解具体案情。

  当时正值寒冬时节,黄相海律师只身一人来到了耿明先家中,询问具体的案件细节。黄相海律师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素养,得出:行政部门是借通知书之名,行使决定书之实。耿明先一家对黄相海律师兢兢业业的办案精神所敬佩,决定委托黄相海担任其代理人。而黄相海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立即收集相关的证据并向县政府申请了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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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复议中,镇政府辩解道,耿明先一家在镇政府工作人员作出《通知书》时,拒不配合出示证件,故才在《通知书》上写下“耿明贤”。

  冠领律师针对镇政府的辩解指出:

  首先,耿明先作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土地上房屋使用人,耿明先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

  其次,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在本案中,镇政府在没查明准确行政相对人的情况下而作出了《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明显属于违法行为。

  最终,复议机关采纳了冠领律师的建议,依法撤销了《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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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李文利

  审稿人:董振杰

  稿件类型:原创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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