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征收程序中既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又有集体土地上房屋合法吗-北京冠领律所征地补偿案例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2-05-09 11:37:28    

  同一征收程序中既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又有集体土地上房屋合法吗

同一征收程序中既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又有集体土地上房屋合法吗

  棚户区改造补偿事件

  2018年,县政府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决定对县棚户区改造项目片内的房屋及富士帝实施征收。该征收决定涉及的对象既包括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也包括集体土地上房屋。刘先生的房屋正好位于此次征收范围内。拆迁项目开始后,相关部门已完成拆迁1000多户。但刘先生因不服上述房屋征收决定,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决定。

  法院审理后认为,县政府在同一征收决定中,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征收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已经被依法征收,却直接整体适用了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程序,县政府所作的征收行为程序违法,应予撤销。但由于该征收行为涉及旧城改造,范围较大,人数众多,且绝大多数被征收人已经拆迁完毕,如果撤销将会给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最终,法院判决确认县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行为违法但不撤销该行为。

  律师观点

  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与集体土地的征收,在征收程序和所适用的法律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在集体土地未经依法征收、土地权属性质并未改变的情况下,直接作出包含该集体土地的房屋征收决定,明显违反《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因此,不能在同一征收程序中既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又征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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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吕德祥

  文章类型:网站原创

  审核人:冯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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