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江西拆迁补偿律师:拆迁方不按程序拆除房屋,法院判其强拆违法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2-05-07 10:51:45    

  随着法治政府建设的持续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不仅要实体合法,程序也应合法。但在征收拆迁过程中,违法行为时有发生,面对行政机关的强制拆除行为,被拆迁人应该怎么办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江西拆迁补偿律师:拆迁方不按程序拆除房屋,法院判其强拆违法

  江西的刘先生在外地打工,攒下一笔积蓄后,便返乡置业。取得建房用地许可证后,新建了相应的住房。几年后,他看准了养殖业的发展机会,便又建设了一栋房屋用于养殖。

  当地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刘先生新建的房屋没有取得建房用地许可,在向相关部门调取了相关证据后,向刘先生作出了《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要求他三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但刘先生的养殖项目进行正好,不愿因此夭折,因此他并未自行拆除。同时,他四处打听是否可以补办建房用地许可。

  一周后,当地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对该房屋实施了强制拆除行为。突如其来的强拆行为,彻底打乱了刘先生的养殖规划,与拆迁方多次协商无果后,刘先生一纸诉状将其告上了法庭。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先生新建的房屋未取得建房用地许可,应属于违法建筑。镇人民政府对其做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于法有据,但是行政机关依法做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行使权力又不履行义务,行政机关应依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强制执行。本案中,镇政府实施强拆前,未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催告刘先生履行义务、未听取其陈述、申辩,也未对当事人履行拆除义务的期限予以公告,违反了法定程序。最终,法院判决镇政府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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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张萌

  审稿人:董鑫蕊

  稿件类型:网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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