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房屋拆迁纠纷:申请拆迁信息公开遭拒绝,补偿安置被耽搁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2-04-26 14:28:58
她为了补偿安置的事情向政府申请信息公开,得到的答复却不完整,于是向管辖法院提起诉讼,能否获得法院支持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湖南省常德市的于言倩(本文人物皆为化名)是一名音乐老师,二十几年来生活在某社区的一套房屋里,生活平淡而温馨。但是在2020年其房屋被纳入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置工程建设项目征收范围内,在协商补偿安置的过程中,为了获得更加合理的补偿,她向自然资源局申请公开征收范围涉及的全部房屋拆迁信息。不久后,于言倩收到了材料,但是却发现材料内容不完整,要求再次公开,但是遭到了拒绝。据此,于言倩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自然资源局应当就遗漏部分履行拆迁信息公开义务。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涉及市政建设、公共服务、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并且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所以本案中的自然资源局应当就拆迁信息主动公开。
最后,法院作出判决,自然资源局应当对于言倩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中尚未公开的拆迁信息重新作出答复。
申请信息公开是老百姓的权利,主动进行公开是行政机关的义务,为了保障公众利益、提高工作效率,拆迁工作中的拆迁信息公开应该被推动。
撰稿人:袁小倍
文章类型:拆迁网站原创
审核人:董鑫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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