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冠领律师事务所:广东某银行对拆迁补偿不满被强拆了怎么办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2-04-24 13:39:54    

  当面临拆迁问题,补偿不到位被认定为违建,银行应当如何维权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深圳冠领律师事务所:广东某银行对拆迁补偿不满被强拆了怎么办

  广东佛山一家银行2019年被列入拆迁范围,就补偿安置协议,其与拆迁部门始终未达成一致意见,此后双方也一直就此事进行磋商。不料在2020年,拆迁部门却向该银行作出了《限期拆除决定书》,并将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银行不明所以,但是没等其提出异议,在10日后又收到了拆迁部门作出的《强制拆除决定书》,里面载明要对该房屋进行强制拆除。

  收到该决定书的银行,慌张中带有不满,遂决定将拆迁部门告上法庭,主张应当撤销拆迁部门作出的《强制拆除决定书》。

  第一,根据《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拆迁部门作出限期拆除决定后,在该银行逾期不拆除的情况下,仍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让有关部门进行强制拆除。而本案中,拆迁部门不能证明其行为得到了地方政府的允许,所以其作出决定书的行为超越职权,应当被撤销。

  第二,拆迁部门作为行政机关,在作出限期拆除决定后10日便作出强制拆除决定,根据《行政强制法》相关规定,其行为违反法定程序,所以其作出的行政行为应当被撤销。

  最后,法院作出判决,撤销拆迁部门作出的《强制拆除决定书》。

  在司法实践中,有一些类似情况发生。行政机关为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工作成本,所以在拆迁的推动中,将拆迁范围内的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这种行为严重侵害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与国家机关的威信形象相悖。所以在拆迁工作中,各行政机关应当杜绝这种情况的发生。

  撰稿人:袁小倍

  文章类型:拆迁网站原创

  审核人:董鑫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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