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违建拆迁律师解答材料厂厂房被强拆后没人承认如何维权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2-04-24 09:47:33    

  厂房遭遇强拆,实施单位却不承认,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内容。

北京冠领律所违建拆迁律师解答材料厂厂房被强拆后没人承认如何维权

  厂房拆迁补偿案例:

  2018年,日新材料工厂(文中人物均为化名)与某地产公司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约定承租地产公司名下的土地25亩,用于扩建厂房,提高产能。很快,新的厂房就建设而成并投入了生产。

  但2020年,当地综合执法局在日常巡查的过程中,发现日新材料厂的厂房建设时,未按照规定进行用地和规划审批,系违章建筑,因此向其送达了《限期整改通知》,要求日新厂限期自行拆除违建,否则将进行强制拆除。

  投入使用还没多久的新厂房,日新厂又怎么舍得拆除呢,因此,在这段时间里,日新厂不断寻求其他方式解决问题,丝毫未对厂房进行拆除。

  然而直到规定的时间到期,日新厂也还没能理出个所以,本以为真到强制拆除的地步还得有一段时日,却不承想,《限期整改通知》限定的时间刚刚到期,日新厂的厂房就被某第三方公司实施了强制拆除,且综合执法局及街道办的工作人员就在现场。面对这样的结果,日新厂不能接受,于是在整理证据后向当地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确认综合执法局实施的该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但综合执法局却辩称,该强制拆除行为并非其实施,其工作人员在现场只是为进行法治宣传。面对这样的狡辩,日新厂也没有更多的证据进行证明了,那么对于此案,法院又会如何判决呢?

  法院审理后认为:首先,综合执法局是查处违法建筑的行政主体,在案涉厂房被强拆前,也对该厂房进行过查处,且工作人员也在现场,推定其未强拆实施主体有其合理性。

  其次,虽综合执法局辩称其工作人员只是在进行法制宣讲,但却并未提供证据进行证明。且本次强制拆除行为的实施为委托第三方机械拆除,也并不需要工作人员实际动手,因此,综合执法局的答辩理由不能成立。

  根据法律规定,实施强制拆除违章建筑,应当依法做出强制拆除决定,并经公告,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在规定期限内,当事人既不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有不自行拆除的,方可由有权单位实施强制拆除。

  而在本案中,综合执法局在没有履行上述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径行拆除案涉建筑,属于程序违法。

  最终,法院判决确认综合执法局的强拆行为违法。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违建拆迁律师解答材料厂厂房被强拆后没人承认如何维权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

  撰稿人:赵静

  审稿人:冯昱

  稿件类型:网站原创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