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村院落莫名被强拆该找谁要补偿费用-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后,却莫名遭遇强拆,不知是否为拆迁人所为的情况下,究竟应由谁承担举证责任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内容。
四川农村院落拆迁案例:
刘金柱(文中人物均为化名)是四川某地的一个农户,在村里的宅基地上建设了自己的院落。
2017年,当地开展征收项目,将刘金柱的房屋纳入了补偿范围内,其后经过评估,确定了拆迁补偿金额。但是对于此金额,刘金柱却不甚满意,因此他一直拖着没有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为此征收单位多次找到刘金柱协商均没有结果。
但谁也没有料到,7月的某一天,刘金柱在外出务农时,他的家却遭到了不明人员的强拆,等到刘金柱得到消息赶回家中时,房子已经被拆了大半,而在现场,刘金柱还看到了之前来过家里的拆迁方的工作人员站在一旁指挥,对此进行拍照留证后,刘金柱起诉到了法院,要求确定拆迁方强制拆迁的行为违法。
而对于刘金柱的主张,拆迁方却提出不是他们实施的强拆,其工作人员在现场只是因为附近有征地项目,工作人员在工作途中看到此处发生事故,因此过来查看。
面对拆迁方的狡辩,刘金柱无奈,他也没有其他证据证明是拆迁方实施了强制拆迁。那么对于这种情况,法院又会如何判决呢?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案涉房屋处于拆迁范围内,但因拆迁补偿问题一直没有进行拆迁,因此,拆迁方拥有强制拆除的动因。此外,刘金柱已经举证证明了房屋遭到强制拆除,且现场有拆迁方工作人员,因此究竟是不是拆迁方实施的强拆应由拆迁方举证证明,其不能证明是其他单位实施强制拆迁的,应当推定是其实施了强制拆迁。
最终,因拆迁方在未补偿的情况下实施了强制拆迁违反法律规定,因此该强制拆迁行为被法院判定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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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赵静
审稿人:冯昱
稿件类型:网站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