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天津商铺拆迁律师解答经营粮店的房屋拆迁没补偿就被强拆合理吗
江先生家用于经营的房屋拆迁,行政机关竟这样做!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天津市某区的江明(本文人物皆为化名),在1985年通过合法购买了一处房屋,用于经营粮店。店铺生意一直非常稳定,足以维持江明一家生活,但是就在2019年,他们的生活却发生了转折。
2019年江明经营店铺的房屋被列入拆迁范围,刚得知这个消息的江明一家十分开心,房屋拆迁所得可以让他们的生活更上一层楼。而事情却远没有江明想象的这么简单,在他与拆迁部门协商房屋拆迁补偿方案时,双方出现了分歧,就这样补偿的事情就被搁置了。直到11月份,拆迁部门突然上门进行房屋拆迁,打了江明一个措手不及,粮店生意也因此受损。
房屋就这样被强拆,江明心有不甘,于是将拆迁部门告上了法庭,请求确认拆迁部门的强制拆除系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程序要求,但是在本案中,拆迁部门进行强拆前未取得规划部门的复函,也未向江明作出限期拆除决定、催告、公告等法定程序,所以其行为应当被确认为违法。
最后,法院作出判决,确认天津市某区拆迁部门强制拆除江明房屋的行为违法。
本案中,江明迈出了维权的第一步,接下来要进行的就是补偿、赔偿程序,十分繁琐。这便提醒了各大行政机关,在推动房屋拆迁工作时要多站在百姓的角度考虑问题,侵害百姓的权益,双方都会陷入麻烦。
撰稿人:袁小倍
文章类型:拆迁网站原创
审核人:张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