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厂房拆迁律师:为脱贫所建的厂房拆迁补偿不合理
自建厂房被强拆,看湖南谭先生如何维权?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湖南省张家界市的谭旺(本文人物皆为化名)拥有一块合法土地,起初被拿来建房子住。2015年,谭旺掌握了养菇技术,他认为这是一条致富之道,于是扩建了几间厂房。因为谭旺为人诚实,一心钻研养殖技术,其产出的蘑菇质量高,所以很多食品制造商联系他批量购买蘑菇,就这样谭旺的生意越做越大,生活也富裕了起来。
直到2021年,政府发布了《征收房屋信息》,谭旺所建厂房被列入了拆迁范围。就此,拆迁部门与谭旺针对拆迁补偿事宜进行了协商,但是始终未达成一致意见。然而在6月份,拆迁部门在未告知谭旺的情况下对厂房进行了拆除,给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面对,拆迁部门的强拆行为,谭旺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确认拆迁部门的行为违法。那么,他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呢?
根据法律规定,拆迁部门对厂房进行强制拆除应当先作出《限期拆除决定》,若谭旺到期后仍不履行,拆迁部门采取强制拆除,也应当先向法院进行申请,并履行告知义务,而本案中拆迁部门的强制拆除行为未进行审批,也未提前告知谭旺,属于程序违法。
最后,法院作出判决,支持谭旺的诉讼请求,确认拆迁部门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拆迁过程中,行政机关与老百姓之间的矛盾并非难以化解,只要双方都遵守程序规定,在进行赔偿时达成协议,拆迁也可以成为互利共赢的一桩美事。
撰稿人:袁小倍
文章类型:拆迁网站原创
审核人:许志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