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厂房拆迁补偿案例:原告诉讼请求中未提出的请求,法院能做出审理吗
强拆被法院确定违法,但却无法申请赔偿,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内容。
造船厂拆迁补偿案例:
李长江(文中人物均为化名)在长江流域的江边经营者一家造船厂,经营证照齐全,一直向当地的河道管理部门交纳河道占用费用,多年来也从未发生过任何污染事故。
然而2019年,当地水务部门却在巡查后认定李长江的造船厂违规占用河道,属于违建,要求他在15日内自行拆除,否则将组织人员进行强制拆除。
对此,李长江不服,于是对此未予理会,但15天后,水务部门竟真的组织人员对造船厂进行了强制拆除,无奈之下,李长江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确认水务部门的强制拆除违法。
可谁知,一审法院审理后虽判决水务部门的强制拆除程序违法,却也在判决中表明立场,认为李长江的造船厂确属违法建筑。这样的判决让李长江高兴不起来,这不是变相的表明他无法申请赔偿了吗?对此他不能服气,那么法院在判决中明确李长江造船厂违法的内容是否违法法律的规定呢?
律师认为:根据我国诉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审理案件应当遵循被动审判的原则,即若没有法律规定,当事人没有提起求情,就不应依职权进行审理。而本案中李长江在起诉过程中并未请求法院对其造船厂是否属于违建进行判断,法院不应对此做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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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赵静
审稿人:冯昱
稿件类型:网站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