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男子18年后返乡,意外得知老房被拆迁,可安置补偿去哪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离家18年后,陕西的陈岩(化名)回乡办理二代身份证,竟意外得知,自家老房在11年前就已经被拆迁,其他村民在2018年就已经搬进了回迁房。而自己却一直被蒙在鼓里,没分到任何回迁房或补偿。他为拿回安置补偿,一年跑了多个部门,最终结果如何呢?
陈岩是陕西西安人,他有一个不幸的童年——1岁时母亲去世,6岁时父亲离开。为了生活,他不得不投奔同街道雷家寨村的外婆,户口也迁到了外婆名下。2001年,陈岩军旅生涯结束,复员回乡。因为想在更熟悉的雷家寨村生活,当地街道就将陈岩父母的宅基地收回,在雷家寨村为他新批了一块宅基地。后来,在政府和外婆的帮助下,陈岩在新宅基地上盖了三间平房。
两年后,因为娶媳妇拿不出彩礼钱,被人瞧不起,同时跟亲戚也发生了一些矛盾,陈岩一气之下离开雷家寨村,来到西安周边工地打零工,一走整整18年。2021年,没有二代身份证的陈岩回到雷家寨,办理身份证明。这才得知,雷家寨村早在11年前就已经拆迁,且2018年村民已经搬进了回迁房。他盖的三间平房也被拆迁,本人竟未得到丝毫消息。
因为这18年陈岩根本没回家,不可能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他表示:“如果已经安置补偿了,那就是有人冒充我签字。”为了拿回补偿,他一年间辗转于村委会、管委会、自然资源局等多部门了解情况或上访,虽然得知当年“按户”拆迁的政策,及回迁时被列为跟舅舅一户,但问题依然没得到解决。无奈之下,陈岩决定诉诸法律。多年后想拿回安置补偿,这道难题法律如何破解?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拆迁人是指房屋及附属物的所有权人。如果陈岩是三间平房的所有权人,那么他作为被拆迁人,有权获得货币补偿或以产权调换方式取得安置房。即便以户为单位拆迁,不影响其被拆迁人的主体资格,不能因其外出打工就剥夺其相关权益。
如果拆迁部门联系不上陈岩,处理的法定程序应为,按照拆迁方案作出补偿决定,相关补偿款项存放在专用账户里待陈岩领取,而不能由他人代领。若是他人代签的拆迁补偿协议,因没有陈岩的授权和追认,系无效行政协议。陈岩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拆迁部门与其签订补偿协议并进行安置补偿。若是拆迁部门在拆迁过程中未尽到审慎审查的职责,导致遗漏了陈岩这个被拆迁人,陈岩有权要求其履行安置补偿职责。
除此之外,如果三间平房的产权有争议,属于民事纠纷,陈岩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主张属于其个人的那部分权益。如果有人诈骗拆迁款,陈岩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一个索要安置补偿的诉求,实际可能涉及民事、行政、刑事等多方面的内容,程序繁多,法律关系复杂。被拆迁人若是遇到此类问题,建议联系专业律师处理,不要盲目操作,以免给自己权利救济带来新的困扰。
撰稿人:曾超超
审稿人:董振杰
审核律师:马佳斌
稿件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