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冠领律师事务所:遇拆迁房屋变违建该怎么办
在实践中,部分地方行政单位,在征地拆迁的过程中,为规避拆迁补偿等法律责任,以拆违代拆迁的情况时而发生,那么遇到这种情况又该怎么办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内容。
甘肃房屋拆迁案例:
刘江正(文中人物均为化名)是甘肃某区的一个普通村民,2012年,当地为开发某偏远地区的商业区,制定的特别的政策鼓励各地居民到此居住建设房屋,并明确将帮助办理房屋产权证件。受到感召,刘江正便在此建设了一套房屋,一直居住。
直到2019年,当地因城市化建设,决定征收土地,将刘江正的房屋纳入了征地范围,但随后因拆迁补偿没有协商一致,刘江正一直没能签订《房屋安置补偿协议》,为此双方一直僵持不下。
但几天后,刘江正却突然收到了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表明刘江正的房屋未批先建,属于违法建筑。不仅拆迁补偿不合理,现在连房子都被归为违建,这样的结果刘江正不服,于是起诉到了法院,要求撤下该《行政处罚决定书》。
那么刘江正的诉请能得到法院支持吗?他又能否获得应得的拆迁补偿呢?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当地政府在做出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前未履行通知、催告等合法程序,属程序违法。且该房屋已被划入拆迁范围,应按照征地拆迁的相关政策处理。
最终,法院判决撤销了该《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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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赵静
审稿人:冯昱
稿件类型:网站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