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停水、停电,被征收人该如何寻求救济-北京冠领律所安徽拆迁维权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2-04-11 10:15:00    

  在征收实践过程中,部分征收部门会采取破坏房屋、停水、停电,停止供热等手段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那么碰到这样的情况,被征收人应该怎么办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面对停水、停电,被征收人该如何寻求救济

  安徽滁州的李凤英(化名)在该市某区有一套房屋。2018年9月6日,当地政府发布征收决定,李凤英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内,但双方就补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因此李凤英迟迟未签《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李凤英认为拖着不签,最终征收部门就会同意她的要求。但自2019年夏天开始,李凤英的房屋的供水、供电出现问题。此时,征收工作在不断推进,相当一部分被征收人已经与征收部门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已进行拆除。

  小区内大部分供水、供电的设施已被拆除,物业公司也停止了服务,除李凤英外,还有十几家住户未签订协议也没有搬走的打算。李凤英认为停水、停电等情况影响其正常生活,于是向当地住建局反映情况。

  当地住建局调查后,作出回复,称李凤英反映的问题属于集中拆除阶段,为保拆除安全,征收部门要求各责任单位采取的临时措施。

  接到回复的李凤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征收部门责令第三人采取补救措施恢复供水、供电以及物业管理服务,并确认征收部门要求第三人作出停水、停电以及终止物业服务的行为违法。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属于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过程中因被征收人居住的房屋被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而引发的行政纠纷。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征收主体未依法给予被征收人安置补偿之前,应当保障被征收人基本居住条件,满足其基本生活需求,因此法院作出判决,确认征收部门因实施征收行为导致李凤英房屋停水、停电以及终止物业服务的行为违法,并要求其在三十日内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以上就是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面对停水、停电,被征收人该如何寻求救济?”一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

  撰稿人: 张萌

  审稿人:董鑫蕊

  稿件类型:网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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