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补偿不合理,村委会通知收回宅基地使用权,这合理吗-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2-04-08 09:35:08    

  在农村地区,村民的房屋建设在宅基地上,房屋与土地关联紧密。遭遇征收时,如果因征收补偿不合理拒绝签订补偿协议,会因此失去宅基地的使用权吗?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冠领律师事务所小编整理的与征收补偿相关的法律知识。

征收补偿不合理,村委会通知收回宅基地使用权,这合理吗

  湖南城中村拆迁案例:

  湖南的廖先生在本村拥有一处房屋,一直用于生活居住。后来,该房屋因为征收方启动城中村改造项目,而被纳入征收范围之内。

  在廖先生与征收方就征收补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当地村委会向其送达一份《通知》,载明廖先生应于15日内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如若不签署协议,将收回其宅基地的使用权,并由征收部门对其房屋实施强制拆除。

  面对这份“不平等”的通知,廖先生并没有妥协。不久后,征收部门安排工作人员对廖先生宅基地上的房屋实施了强制拆除。廖先生认为,征收部门的行为严重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被严重侵犯,遂就强制拆除行为提起了行政诉讼。

  庭审中,征收部门表示他们已经告知了廖先生征收补偿的金额和方式,是廖先生没有按时办理相关手续,才导致房屋被强拆。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廖先生既未签订安置补偿协议,亦未获得合法补偿。征收部门在此情况下实施强拆行为,从程序到实体上均存在明显的违法性。最终,法院判决确认征收部门强制拆除廖先生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

  冠领说法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5条规定,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本案中,村委会通知廖先生配合征收工作,主动腾退宅基地及附属建筑。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在其不办理的情况下,先作出责令交出土地的决定。如果其仍然拒不交出,才可以申请由法院强制执行。征收部门未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实施强制行政行为,程序具有违法性。

  以上,就是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为大家整理的与征收补偿有关的问题,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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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高婷

  审稿人:李晶宁

  稿件类型:网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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