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云南拆迁律师:因房屋被街道办鉴定为危房后强拆了合法吗
房屋被街道办鉴定为危房,这种情况可以强拆吗?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李大成是云南某地的居民,2019年,他的房屋所在地块被划入征收范围,因补偿问题未能与征收部门达成一致意见,李大成和几名邻居一直没有签署补偿协议。
2021年10月,街道办通知包括李大成在内的几户户主,经街道办委托鉴定,他们的房屋属于D级危房,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需要进行排危拆除处理。随后,街道办向李大成等几位户主送达了《房屋安全鉴定通知书》。两天后,几名户主又收到了《危房拆除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李大成停止使用该房屋,并由其代为采取整体拆除的治理措施。
在李大成和其余户主还没有反应过来时,街道办就组织人员对他们的房屋进行了强制拆除。李大成认为街道办的强拆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遂告上法庭。
冠领说法
从主体上看,根据法律规定,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向当地鉴定机构提供鉴定申请时,必须持有证明其具备相关民事权利的合法证件。鉴定机构接到鉴定申请后,应及时进行鉴定。也就是说,只有李大成有权对房屋申请鉴定,而本案中,征收部门在没有经过李大成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委托检测公司对被征收房屋进行了危房鉴定,其行为违法。
从程序上看,法律规定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应按下列程序进行:(一)受理申请;(二)初始调查,摸清房屋的历史和现状;(三)现场查勘、测试、记录各种损坏数据和状况;(四)检测验算,整理技术资料;(五)全面分析,论证定性,作出综合判断,提出处理建议;(六)签发鉴定文书。在鉴定过程中,街道办并没有进行记录数据、检验测算等程序,违反了程序正当原则。
最终,法院确认街道办作出的《危房拆除行政处理决定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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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秦佳
审稿人:冯昱
稿件类型:网站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