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冠领律师事务所:外嫁女子女不能获得本村拆迁利益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2-03-24 10:47:30    

  在实践中,各地在拆迁过程中,常因拆迁款的分配问题产生纠纷,那么外嫁女究竟能否获得补偿呢?今天我们一起来看一起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遇到的案例,一起了解一下此类案例拆迁律师会如何处理。

深圳冠领律师事务所:外嫁女子女不能获得本村拆迁利益

  山西农村征地补偿案例:

  陈瑶瑶(文中人物均为化名)是山西某村的居民,1998年,陈瑶瑶嫁到了外村,但其户口却并未迁出。婚后,陈瑶瑶生育了一子一女两个孩子,户口都随陈瑶瑶在本村。2005年,陈瑶瑶离婚,之后带着两个孩子回到本村生活。

  2019年,陈瑶瑶居住的村子因跨城公路的建设展开征收程序,获得土地补偿款后,当地村委经村民大会决议,决定将土地被征用的补偿款按照每位村民1万元的标准进行分配。

  而陈瑶瑶的两个孩子,大儿子在2017年外出念大学时将户口迁到了学校的集体户上,因此被认为不具备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小女儿由于是外嫁女所生子女,村委也认为不应分配补偿款。就这样,陈瑶瑶与村委产生了矛盾。

  那么这笔补偿款究竟是否应当分配给陈瑶瑶的孩子呢?专业的拆迁律师又是如何看待此事的呢?

  拆迁律师认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民主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可以分得相应的份额。

  此外,户口作为确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前提和必要条件,不应将外嫁女子女排除在外,同时,因上大学将户口迁出,但在校期间,仍应被认为是原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此,陈瑶瑶的两个孩子,均应获得本村的拆迁补偿安置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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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赵静

  审稿人:冯昱

  稿件类型:网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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