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师代理湖北黄冈厂房确认强拆行为违法案胜诉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3-06-30 17:38:20    

  事情是这样的,轧花厂是某村委会在1970年5月建设。1998年11月16日,夏先生从村集体处将轧花厂收购,并于1999年10月20日将该厂分成五股,卖给了合伙轧花的五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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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村里没有棉花可轧,轧花厂经营困难。2003年五名轧花厂合伙人又将轧花厂转卖给了孟先生。

  孟先生购买后想要更换业务方向,努力经营。后来相关部门进行经济开发,需要征用该土地。但当地部门并没有按照正规的征地流程实施,每次都是上门口头沟通补偿标准,而且补偿很低,远远不符合工厂的实际价值,所以孟先生迟迟没有与相关部门签订补偿协议。

  孟先生认为现在是法治社会应该不会发生强拆这种事情,就算要拆除,至少也会提前通知。但是令人没想到,相关部门在2022年7月28日凌晨1点,把厂房偷偷拆除掉了。

  准备更换经营方向要努力改造的工厂毁于一旦,孟先生决心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经过多方咨询后,孟先生决定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刘番律师与陈江勇实习律师代理维权。

  刘番律师与陈江勇实习律师接受委托后,先去实地进行调查,收集被强拆前后照片、报警电话录音、出售轧花厂房屋协议等证据材料,向孟先生指出对方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其后根据孟先生的诉求和实际情况书写起诉状向法院提交。

  法庭上,相关部门辩称:

  征收是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征收,对拟征收土地发布了土地征收启动公告,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定了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且均进行了公告和张贴。并就征收的土地向上级部门进行了申请,上级部门同意并作出了相应批复。

  冠领刘番律师与陈江勇实习律师提出:

  其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其二,相关部门没有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征收,在未与孟先生达成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做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的情况下,组织人员拆除孟先生的轧花厂房屋,程序违法。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判决:确认相关部门的强制拆除孟先生轧花厂房屋的行为违法。(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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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冯岩

  审稿人:段光平

  稿件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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