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冠领代理广东茂名确认强拆建筑物行政行为违法案胜诉
房屋建到一半被相关部门强拆,广东茂名当事人程先生父子无奈向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求助。冠领律师代理该案提起行政复议,在复议申请被程序性驳回的情况下,又迅速提起诉讼,将相关部门、复议机关一并列为被告,最终法院采纳冠领律师观点,近日判决确认相关部门强拆的行政行为违法,并撤销了复议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
广东茂名的程先生父子为解决家庭居住问题,在村里建设房屋。结果在2022年5月房子盖到一半,便被相关部门以建房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且占用基本农田为由,组织人员强拆了。程先生父子不服强拆行为,向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咨询、求助,冠领的曹焱律师接受律所委派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接案后代理程先生父子向复议机关提起行政复议,结果复议机关并未进行实体审查,便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程序性地驳回了复议申请。冠领律师认为复议机关的决定适用法律错误,该案必须起诉,遂代理程先生父子将相关部门与复议机关一并列为被告,向法院主张:
被告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决定书认定事实错误,原告所建的房屋并未占用耕地,被告相关部门没有强拆房屋的法定职权,强拆行为缺乏事实依据、缺乏法律依据、违反法定程序,行政复议并未审查强拆行为是否符合法定程序。相关部门并未按行政强制执行程序履行催告等义务。复议机关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48条第二款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对此,被告相关部门称,其具有强拆涉案建筑物的法定职权,原告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实施建设行为,且所占的是基本农田,依法必须予以拆除。原告在有关部门发出通知责令其停止违法建设行为后继续抢建,强制拆除行为是在情况紧急,为及时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行为所实施的行政强制措施,无需按行政强制法规定走制作强制执行决定书、告知相对人陈述、申辩权利等程序。
被告复议机关也称,其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针对两被告的意见,冠领律师向法院提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也应当遵守《行政强制法》第18条的规定,被告相关部门并未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实施强制拆除行为,属于程序违法。原告的复议申请符合行政复议申请范围,并符合受理规定,被告复议机关驳回原告的复议申请,适用法律错误,行政复议决定应一并撤销。
法院经审理研判,最终认定冠领律师部分意见应予采纳,于2023年2月作出判决,确认被告相关部门2022年5月强制拆除原告建筑物行政行为违法,撤销被告复议机关2022年7月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
撰稿人:曾超超
审稿人:董振杰
稿件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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