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师代理浙江宁波1200平厂房撤销责令改正通知书案复议成功
在征收过程中,征收方为了降低成本,有时会以缺乏规划审批的名义,将某一特定房屋认定为违建,随后便强制拆除。这样的征收方式肯定是不可取的,因为这不仅损害了被征收方的合法权益,也降低了行政机关的公信力。2023年3月,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的一起浙江宁波撤销责令改正通知书案复议成功,复议机关经过审查,确认了镇行政机关作出的《责令改正通知书》行政行为违法。这是在当事人遭遇“以拆违代拆迁”后,冠领律师帮助其维权的第一步。
2007年10月,浙江省宁波市某村委会招商引资,谢正才经村委会全体成员签名同意后,与村委会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书》,利用废旧坑地和低洼地建设了一处厂房,并于2008年5月及2013年多次翻改扩建,总计建筑面积约1200平方米。
后来当地开展商品房建设项目,谢正才厂房所处的地块被纳入了征收范围。2022年8月,镇行政机关发布了《拆除整治范围内违法建筑的通告》,将谢正才厂房所在整个片区都纳入了违法建筑的整治范围。同年12月,镇行政机关向谢正才作出《责令改正违法通知书》,责令谢正才限期自行拆除厂房等建筑。
谢正才认为镇行政机关在土地准备征收、商品房已经开始打桩建设的情况下,将自家厂房认定为违建,很显然是不想给补偿。于是他紧急联系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希望能得到律师的帮助。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在征地拆迁领域经验丰富的许大军律师接受律所委派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即刻赶赴当地后,向谢正才表示:镇行政机关以拆违促征收,一是为了减少成本,同时也是为了赶工程进度,所以就需要针对其违法行为,通过各种法律途径全面提起复议或诉讼,从司法层面给予压力,迫使镇行政机关主动开启谈判,进而争取合理的补偿。
谢正才对冠领律师的方案十分认可,冠领律师于是代理委托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撤销镇行政机关作出的《拆除整治范围内违法建筑的通告》,同时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请求撤销镇行政机关作出的《责令改正违法通知书》。几天后,镇行政机关不顾本案已经进入司法程序,组织人员强拆了谢正才的厂房,冠领律师随即代理委托人向法院起诉强拆行为违法。
在复议过程中,镇行政机关辩称:厂房已经被拆除,作出《责令改正违法通知书》的行为已经被后续拆除行为所吸收,该通知书仅为程序性行为,谢正才不能对其提起复议。
对此,冠领律师立足法律、结合证据反驳称:
首先,谢正才建设的厂房并不存在非法占地和占用农用地的情形,符合当时的村庄规划。镇行政机关在未查清厂房所在地块到底是乡、村、庄规划区还是城市规划区的基础上,直接依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作出《责令改正违法通知书》,目的正是以拆违代征收,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
其次,镇行政机关在作出《责令改正违法通知书》前,没有告知谢正才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的权利,程序明显违法。
最后,镇行政机关既不考虑当时招商引资的特殊政策,也不考虑谢正才厂房形成的时间和历史成因等条件,不加区分的一律按照违法建筑处理并要求拆除,明显不当。
复议机关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确认镇行政机关作出的《责令改正通知书》行政行为违法。至此,冠领律师代理的这起案件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为后续帮助委托人争取拆迁利益奠定了基础。(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段光平
稿件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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