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师代理河南新乡不履行征收补偿职责案胜诉
房屋被拆已八年有余,户主贾女士却迟迟拿不到应有补偿,这中间到底存在什么问题?贾女士寻求律师帮助后,境况是否得以改善?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的这起河南新乡不履行征收补偿决定职责案,在冠领律师的努力下,法院最终判决被告有关部门在判决生效之日起90日内对贾女士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贾女士是新乡某村村民,在村中建有一处房屋。2012年,当地政府因建设需要发布了《房屋征收公告》,贾女士房屋所处位置被划入征收范围。因补偿标准不合理,贾女士及其家人未与征收部门达成安置补偿协议。贾女士本以为未签协议,补偿一事就还有商议余地,不料在2013年1月23日,征收部门将其房屋强制拆除,而此时,贾女士不仅没有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征收部门也没有对贾女士作出补偿决定,甚至在之后较长一段时间,贾女士一家的补偿安置问题也没有得到解决。
房屋被拆却得不到补偿的贾女士一家多次自行维权,前前后后又搭进去了几万块,可效果却不甚理想。最终,贾女士决定寻求专业人士帮助,经朋友介绍,她致电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咨询相关问题,得到律所工作人员条理清晰的解释后,贾女士的心中升起一线希望,当即委托冠领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执行主任任战敏了解该情况后,与曹焱律师一同前往案涉房屋所在地,并指导贾女士收集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该房屋被强拆前的照片、视频,以证明房屋的装饰装修情况;贾女士向有关部门邮寄补偿申请书的邮寄封面及物流截图;安居客网页截屏等,以证明案涉房屋周边商品房的价格。将各项证据一一整理后,冠领律师作出了维权方案,向当地法院提交了起诉状。
庭审时,征收部门称其并非本案被告,贾女士提供的相关证据也不能证明贾女士为案涉房屋的所有权人,以及房屋是否属于合法建造。另外,贾女士所在村的补偿方案已经过村民代表进行表决通过,若仅对贾女士一人适用其他补偿方案,对其他村民不公平。
冠领律师未受征收部门辩解的影响,坚持从法律规定出发,指出: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应由征收部门报请作出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本案中,《房屋征收公告》及相关安置补偿实施方案中均未确定签约期限,贾女士在征收期限内也没有与征收部门达成补偿协议,因此征收部门应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但其至今未作出相应的补偿决定,已经构成不及时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征收部门于判决生效之日起90日内对贾女士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自此,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贾女士的安置补偿问题终于得以解决。
撰稿人:张萌
审核主编:张冠彬
文章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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