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师代理河南郑州城中村房屋确认强拆违法案胜诉
2019年2月,位于河南省郑州市的一处房屋因征收被当地行政机关组织人员强制拆除,所有权人高贺宇认为双方此时尚未就安置补偿达成一致,强拆涉嫌违法,于是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同年12月,法院作出判决:确认行政机关拆除高贺宇房屋的行为违法。
高贺宇的父亲高子明于河南省郑州市某村拥有一处宅基地,高贺宇出资建造了房屋,1982年,高子明办理了宅基地使用证。后随着家庭成员逐渐增多,旧房居住空间变得拥挤,高子明于是以旧房调换了一处新的宅基地,并于1998年11月办理了新的宅基地使用证。随后高子明父子分户,高贺宇一家居住在旧房内。
2016年11月,当地行政机关组织实施城中村改造项目,高子明、高贺宇居住的房屋及宅基地均被纳入动迁范围。同年12月,高子明的妻子代表其家庭户成员就新房与行政机关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选择以人口为依据计算回迁安置面积。但该补偿安置协议未把高贺宇及其子女计算在内。之后,高贺宇以其与父母已经分户为由,要求以旧房为依据单独予以补偿安置,但被行政机关拒绝。
2019年2月,行政机关组织人员将新房与旧房一并强制拆除。高贺宇认为强拆旧房的行为严重侵害了他的合法权益,但因旧的宅基地使用证一直未作变更登记,旧房也在高子明名下,故高贺宇在与父亲商议后,决定以高子明为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立案受理后,高贺宇父子发现他们对法律一窍不通,不知该如何向法庭申明自己的主张,于是决定委托律师代理。经人介绍,他们联系上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曹焱律师接受律所委派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对旧房房屋权属及状况进行调查后,发现高子明因宅基地调换的原因,对旧宅基地已经不再享有使用权。且旧房是由高贺宇出资建造,如果以高子明为原告继续诉讼存在很大的败诉风险。冠领律师将风险告知委托人、对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后,委托人选择听从冠领律师的建议,撤回了起诉,并以高贺宇为原告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行政机关的强拆旧房的行为违法。
诉讼过程中,行政机关辩称:高子明和高贺宇的起诉诉讼请求相同、诉讼标的相同,构成重复起诉;宅基地原有权利证书在领取新证书的同时废止,本案涉及的旧房已经是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房屋。
对此,冠领律师反驳称:
虽然高贺宇起诉本案与之前高子明所诉案件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基本相同,但两案的原告主体明显不同,并且高子明所诉案件尚未进行实体审理即撤诉,故本案不存在重复起诉的情形。
因宅基地调换原因,高贺宇确实不享有旧宅基地的使用权,但在询问笔录中,行政机关也认可旧房系高贺宇所建,并同意对其进行相应的补偿,可见高贺宇就旧房内的房屋及附属物主张权利具有相应事实依据。
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确认行政机关拆除高贺宇房屋的行为违法。高贺宇对判决结果表示非常满意,因冠领律师的专业表现,委托人规避了败诉的风险,得以依据胜诉判决向行政机关主张赔偿,避免无辜蒙受巨大损失。(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段光平
稿件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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